讓抵達終點線成為一種勝利,無論要花多久── 勞倫斯卜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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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許知道他是暢銷小說家、偵探小說大師,出版了超過40本暢銷小說,甚至改編成由連恩尼遜主演的電影《鐵血神探》,與王家衛合力編劇《我的藍莓夜》(My Blueberry N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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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可能不知道他在寫一部部作品的同時,還參加過無數馬拉松賽,並且熱愛競走運動。他跑了超過40場馬拉松,還在2005年到2007年參加了24小時繞圈賽(67歲時)。儘管比起跑步,競走運動更適合他一些。如同賈伯斯等人一般,勞倫斯·卜洛克喜歡長距離的步行或是慢跑,並且讓他成為人生中的一部分。2009年,他出版了《Step by Step LP: A Pedestrian Memoir》,中譯《八百萬種走法:一個小說家的步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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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抵達終點線成為一種勝利,無論要花多久

我有兩個月可以為FANS做足準備。那兩個月是四月和五月,正是訓練的好時機。除了少數迫使我踏上跑步機的雨天,我所有的訓練都是在哈德遜河公園進行,有些日子長,有些日子短,里程不斷累進。

我以為我把所有的訓練時數都記到那段時間的月曆上了,但月曆上在四月二十九日之前空無一物。那個星期,我走了十五小時,最長的訓練是五月二日星期三那天,總計投入四小時。下一週,我的紀錄是二十小時,或八十英里,包括有兩天走了四小時,有一天走了五小時。

再下一週,我只出去三次,但最長的一天長達六小時,當週的里程則差不多來到四十八英里。接著是累計十七小時的一週,最長的一天是七小時。我主要專注在時間上,而不是距離上,但我估計自己的均速是每英里十五分鐘。訓練時,我沒去管速度,只是照我當下剛剛好的最佳步速去走。我知道我在第二個小時比第一個小時走得快,即使我願意相信第七個小時會走得比第六個小時慢。但無論我想計算得多保守,走七個小時就勢必相當於一場馬拉松。

那不是一場太有趣的馬拉松,內容主要是沒完沒了地繞行哈德遜河的碼頭,繞完了再往下走到曼哈頓南端,然後沿著這座島嶼的另一邊走回來,再度對碼頭發動攻勢。大賽前兩週,我在五月二十日星期天練走,接著休息一天。次日走了一小時,再下一天則是五小時,然後又休息一天,繼而在再度休息一天之前走了四個小時。

接下來,賽前最後一週,我在星期天走了三小時,星期二再走三小時。就這樣。現在我要做的,就是在星期五飛去明尼亞波利斯市,走它個一天一夜。

二○○七年截至此時為止,我只參加了兩場短程比賽,兩場都在一月,一場在密西西比馬拉松前一週,另一場在後一週。第一場是弗雷德.勒博五英里賽,這是我連續第三年參加。我一路忍痛走,花了前四英里路來熱身,而我的成績雖然比二○○五年好一點,但卻明顯比二○○六年差。第二場比賽也在中央公園,是曼哈頓半程馬拉松。在那三個小時的比賽過程中,我實在走得很痛苦。我可能一開始衝太快了,我發現在比馬拉松短的比賽中很難不犯這種錯誤。而且我花了八輩子都還沒熱身,始終沒有真的抓到一個舒服的節奏。前一年,我在同一塊場地參加過同一場比賽,個人時間兩小時三十六分,外加幾秒鐘。現在才過了一年,我的成績是三小時零三分四十秒。

我大失所望地離開比賽現場。我的均速從每英里十一分三十八秒變成慢吞吞的十四分鐘,而這並不是因為我慢慢來或掉以輕心的緣故。相反的,我從頭到尾卯足全力,拚命盡快抵達終點線,並且清楚知道萬一超過三小時,大會可能就不會記錄我的時間。我花了很大的力氣,結果卻換來很差的表現──以及又一件醜陋的白色長袖T恤。

依我看,在未來的短程比賽中,這種情形大概都在意料之內。如果能更有效地熱身、起步時放慢一點,我或許能走得比較愉快,但就算如此,我的成績進步或甚至保持一樣的機會也不大。因為我必須面對老化的無情事實,儘管很訝異,我也必須承認宇宙的法則在我身上沒有例外。

再怎麼勤加鍛鍊,再怎麼鞭策自己,歲月終將迫使我放慢腳步。一開始很難認清這一點,因為在三年前重回競走行列時,隨著體能越來越好、技巧越來越精進、越來越掌握到配速和比賽的策略,我的每一場比賽都有進步。

而且,當然了,我有否認事實的本能反應。發現我比一九八一年多花了十四分鐘走布魯克林半程馬拉松時,我的反應是很訝異,而最後我告訴自己,在一兩年內,我應該就能達到之前的水準。有何不可?比起二○○五年,我只要每英里砍掉一分鐘,這能有多難?

但老化似乎是很真實的,而且在我身上似乎還更嚴重。我彷彿能感受到重新開始比賽的這兩年已經在要我付出代價了。

唔,那又怎樣?首先,全世界除了我以外,有誰在乎我花了幾分幾秒完成三點一英里、五英里、六點二英里或十英里?我再也沒辦法比現在還快,但我這輩子又何曾當過飛毛腿?只要我從這些比賽當中獲得一絲成就感,一種與時鐘上的數字無關的滿足感……

而我確實有這種成就感和滿足感,但只有從長距離的比賽中才能得到。馬拉松那毫不手下留情的距離讓抵達終點線成為一種勝利,無論要花多久。每當完成一場比賽,我就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值得的事情。第一次的懺悔星期二馬拉松過後,我輕易就能有一副好心情,因為我對自己的成績很滿意。但第二次前進紐奧良卻讓我有截然不同的心情,一樣的路途,我多花了超過一小時的時間。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完成那段距離了。

每一場馬拉松皆然。如果是我還沒去過的州,終點線就讓我朝五十州(外加華盛頓特區吧,我想)更接近一步。如果是我已經去過的州,沒關係,我的紀錄上還是又多了一場馬拉松。我撐過的耐力賽或許讓我能在談話間穿插一句「只不過是一場馬拉松」,但這句話總也帶有幾分自我解嘲的意味。

在紐奧良的第一場比賽之後,在我看到自己連著三場馬拉松的成績從五小時四十五分、五小時二十一分、五小時十七分一路遞減之後,我輕易就能想像這種進步持續下去──請注意,並不是永遠,但至少是暫時。一年後,要維持這種想像就比較難了,比較有可能的是五小時十七分即將成為個人最佳紀錄,我再也沒辦法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走那麼長的路。

如果有興趣,我也可以套用各種公式去計算相對於年紀來講的成績。如此一來,我不只能比時鐘上的時間,還能比月曆上的時間。而且坊間什麼樣的算法都有,我幾乎一定找得到能讓我安心的東西。這一切在我眼裡就像科普版的「以我的狀況來說,我的狀況相當好」,我決定去它的,不管了。

事實上,我的狀況真的不錯,而且很有可能保持下去,只要我繼續參加馬拉松。我不知道我能堅持多久,但話說回來,我也不知道我還能維持多久的心跳。只要可以,我就會繼續去走馬拉松。

以及二十四小時耐力賽。當然,有那麼一天,我在二十四小時耐力賽上相當於紐奧良五小時十七分的成績也會到來。目前我參加過三場這種比賽了,每一次都比上一次好一點。有一天,事情將再也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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