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特需生體育學習權 大專院校齊力推展適應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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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及《國民體育法》等相關法規,教育部體育署特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置適應體育發展中心,負責推動我國各教育階段適應體育相關計畫。

2015年始推動「推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於十二年國民基礎教育階段之各級學校大力推展適應體育,為身心障礙學生打下良好之體育與運動基礎,然於該計畫中,大專院校之角色與定位未有充分發展,鑑於高等教育階段為個人離校生活及建立運動習慣之黃金時期,體育署適應體育發展中心於111年1月20至21日舉辦「大專院校適應體育策略發展共識營」,集結高等教育之學、術科能量,以及身心障礙相關社福單位和學生代表,共同簽署適應體育推動宣言與行動綱領,研擬未來行動計畫,合力推動我國適應體育邁向下一紀元。

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蔡忠益組長則勉勵各界先進:「目前有許多身心障礙學生進入高等教育學習,因此教育部體育署逐步重視身心障礙學生於大專院校的體育課程參與與機會,希望可以跟有志一同的大專院校共同合作,服膺大學社會責任(USR)替適應體育共盡一份心力。」

參與校園體育課程有助提升學生知性與感性,並提供人際交流互動的社會場域,對於尚未找尋到運動興趣、及養成運動習慣的人尤為重要。大專校院提供的高等教育,是國人投身社會前的最後學習階段,因此,該階段的體育與運動教育甚為關鍵。

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2022) 統計資料,目前約有一萬六千名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於大專校院,因此,推動大專院校適應體育刻不容緩,期許以本次策略發展共識營為契機,落實融合教育精神,維護身心障礙學生之運動參與權,促進各相關單位及多元領域間之銜接串聯。

擔任本次發展共識營的主持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姜義村教授表示:「本次大專院校適應體育推動宣言與行動綱領以『跨域轉銜』、『融合創新』、『培力增能』及『紮根科研』四大面向作為推行策略,期待透過計畫引領全臺大專院校之體育課程能朝向適應體育精神邁進。今天是我國適應體育推向高等教育的重要日子,我們召集全臺重要的政府長官、各界專家學者、學生與家長代表共同於本次共識會議中寫下歷史的新猷。」

為期二日的大專院校適應體育策略發展共識營於20日簽署共伸一志,21日圓滿落幕。會後,期勉期許倚重各大專院校的積極參與與投入,發揮地方教育跨階段銜接之成效,使適應體育課程得以落實各教育階段之全面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