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為國爭光成為一種反諷 林育夙控訴帕總制度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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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國際帕拉游泳競賽,國內游泳好手林育夙以 S5 級選手於50公尺仰式決賽獲得 45 秒 20 成績,以及 50 公尺自由式決賽以 40 秒 24 完賽,兩項成績都創下了台灣新紀錄。這是他第一場前往海外參加國際賽事,所繳出來的成績單可說是相當優異。

然而,有趣的是,『第一場國際競賽』這背後的問題是:如果成績這麼好,也相當認真、努力,為什麼之前沒有被派出去?

兩度獲得總統教育獎、 113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游出三金一銀,並有兩項破全國紀錄,然而,林育夙卻是最受打壓,而不為帕運游泳委員會青睞的選手。外界為他冠上的標籤,是再熟悉不過的四個字——「為國爭光」。

育夙直言,那些站在國際舞台上的笑容,背後其實是一種難以言說的壓抑與委屈。終於在 3 月底之際,他於個人臉書上公開分享了一切的始末。

一場出國比賽揭開制度的裂縫

西班牙賽事的經歷帶來轉折,也讓育夙決定公開訴說做為選手的困境與無奈,並希冀透過制度的改革,除了為其他選手發聲,也為國家運動員謀福利。

過去飽受打壓的林育夙,在日前公開訴求之後,決定自費參加國際賽事,而不仰仗總會的資源與幫助。

不久之後,總會隨即捎來訊息,不公開討論,逕自要求他參加團隊出賽。臨時將他改為公費名額。為了配合總會的友好而給予回應,育夙取消既有安排、承擔損失,一前一後就虧損了八萬元新台幣。但是,總會卻在出發前一週,以航班因素為由,直接宣布整團取消出國!

關鍵的是——在考量多種替代方案的情況後,相關單位並未積極解決問題,而是選擇全面取消,並要求選手承擔後果。當育夙提出「自行負擔機票、保留既有費用」的折衷方案時,仍遭到拒絕。

這不再只是一次行政失誤,而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浮現:當制度面對突發狀況時,究竟是為選手解決問題,還是將風險轉嫁給選手?

個案還是通案?一場必須被檢視的體制問題

育夙的發聲,之所以具有公共性,不只在於他的個人遭遇,是提出了一個更嚴重的疑問:過去三年,他身為國手,卻從未獲得任何一次公費出國機會;反觀部分成績明顯不具競爭力,甚至未取得分級資格的選手,卻能持續使用國家資源出國。

這樣的對比,已經不是「資源有限」可以解釋,而是涉及:選拔標準是否透明?
決策過程是否公平?資源分配是否符合績效原則?在育夙的陳情表示,甚至有選手二度獲選前往國外參賽,卻因為資格不符 (已知資格不符) 而未能出賽,最終浪費一個公費選手名額。

這不禁讓我們質疑「比賽到底是選手在比,還是關係在比?」這不再只是體育圈內部的討論,而是公共治理的議題。育夙的發聲,並非情緒性的指控,而是清楚提出四個具體問題:

1.為何成績持續提升、甚至刷新紀錄的選手,三年未曾獲得公費出國機會?
2.為何成績明顯較弱、甚至不具參賽資格的選手,卻能持續被派出國?
3.選手選拔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4.相關流程是否願意公開,接受社會檢視?

這些問題,指向的不是個人恩怨,而是制度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

運動員的問題是國家的責任

當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長期負責我國身障運動發展與國際賽事代表權,其運作方式,本就應接受更高標準的檢視。特別是在涉及公費資源、國家預算與國際參賽機會的情況下,這已不再只是體育專業問題,而是:政府是否善盡照顧運動員責任的問題。

當制度失靈,選手被迫自行承擔成本與風險,甚至影響國際參賽資格時,主管機關是否應該出面說明?是否應啟動調查與檢討?是否應提出具體改革方案?這些都是無法迴避的公共責任。

育夙最後選擇把一切說出來,不只是為了自己。他清楚知道,在這個體系中,可能還有更多沒有被看見的選手,承受著相似的處境。真正的問題,不會因為沉默、相忍為國而消失,只會因為被看見,願意說出口,才有改變的可能。這也是他選擇站出來的呼籲,呼籲社會關注。

能夠在國際賽場證明自己的選手,卻必須用這樣的方式,才能凸顯問題,找到問題的根源。那麼真正需要被檢討的,從來不是選手本身,而是制度。

此刻,社會應該關注的,不只是他的遭遇,而是:

1.我們是否允許這樣的體制繼續運作?
2.政府是否應該出面回應,給出明確說明與改革方向?

因為唯有在制度被檢視、責任被釐清之後,「為國爭光」這四個字,才不會再成為運動員心中最沉重的負擔。

文章來源:林育夙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