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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網路流傳一部短片廣受大眾美傳,在橢圓形田徑場的跑道上,一位女性運動員攙扶著另一位女隊友進終點,甚至先讓隊友跨越終點線,而後這位美麗的女運動員說到:「幫助她完賽,比贏得比賽更有滿足感。」
這段佳話令人們為之振奮。當我看完這部影片後,令我聯想起了今年大專盃女子一萬公尺比賽的情況:甲學妹在集團內跟跑時一個不小心跌個郎倉,乙學妹看見後停下腳步回頭隨即要去攙扶,甲學妹慌張的揮手阻止乙學妹,並示意乙學妹快跑。
比賽結束後,我很直接的告訴乙學妹,在田徑規則裡協助其他選手是犯規的,如果去扶甲學妹兩個人都被判出局,倒不如自己快跑,替甲學妹的份一起努力較為實際。
原本我自認為單純的是做為學長的責任,教導學弟妹們正確的田徑規則知識,而乙學妹也覺得不太愉快,因為就於她自己本身而言,這樣幫助甲學妹的舉動並沒有錯,可想而知,乙學妹此舉是由於內心的良善,自然而發的行為。剛開始我不太理會乙學妹的感受,只覺得乙學妹田徑規則的知識既匱乏又幼稚,我身為學長與隊長雙重領導者的角色,這樣的教導也不過份,隨後也沒有多想什麼。
這段影片,不僅激起了過去的記憶,而記憶也再次反芻且衝擊刻版的思考模式,如果將規則、制度看的高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之時,那這樣算不算是一位好的領導者該給予他人的教育呢?當這樣的想法出現,我的內心也開始反抗了,彷彿回到十六、七歲第一次聽到搖滾樂便謹守搖滾精神生活般的叛逆了起來,如果將這次比賽摻入了更多的因素,會不會有更多的可能呢?比如說有超高額的獎金、可參加下場比賽的達標資格、奧運金牌等等,是不是就會有不同的情況發生?場邊也有防護員,防護員去幫助不就好了嗎?
或許,想這麼多是庸人自擾,但競技運動中是否只能一直存在不切實際的幻想呢?舉個浪漫來做例子,想要買一千朵玫瑰花送給女友,首先要做的就是先存到買一千朵玫瑰的經費,然後策畫時間、地點,全部的因素加總才能達成浪漫,簡單的說就是去做之前必先要有準備,成為一位競技運動要做什麼準備?我想說的是,理想與現實中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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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受到流行風氣與好奇心驅使下看了這一部電影:三個傻瓜。
原來之所以受眾人吸引,就是不斷地滿足觀眾在現實中無法實現的幻想:對於規則的挑戰、權威的衝撞、幽默且嚴肅的對待生命中所受到的威脅。最後,男主角雖說家財萬貫加上贏得女主角的芳心,但卻在西藏高原上的一個小村莊裡教書,這結局在我心中埋下了深深的伏筆,三個傻瓜終究沒有像復仇者聯盟般的解救了地球,而只有傳遞知識與放風箏的場面。我又想,有沒有魚與熊掌都可兼得的結局呢?我們像個鐘擺不斷的擺盪在理想與現實中調整出生命中最佳的定位。
多年來我一直如張叔叔口中的那樣吃飽太閒的胡思亂想,競技運動到底是什麼啊?真的如我看到的這樣嗎?幹掉別人免得被人幹掉?選手與選手間的反目?學校與學校間的成仇? 團體間與團體間的妒忌?競技運動是良性競爭還是惡性競爭?我們朝著同一個方向前進是團結還是分裂?想了一堆還是理不出個答案,真的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為做新賦強說愁罷了。
圖說:347號,阿信伯,林正信;433號,張叔叔
或許,正如中華奧會 蔡辰威 主席在大洋金幣2012新北市國際奧林匹克路跑賽大會手冊裡提到的:「以運動體現基本人類的價值觀,促進民眾擁有更優質的生活,來建構更美好的社會」。這又讓我想起另一個故事,某次炎熱的路跑賽中,阿信伯在終點前約五十公尺呈現彌留狀態而S型跑著,慶忠叔叔目睹情況不對,所以就背著阿信伯快速的跑向終點,經過現場簡單的治療後,阿信伯恢復清醒的第一句話,居然生氣的責備一臉錯愕又無辜的慶忠叔叔:「你幹什麼背我?我要自己跑進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