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迴旋的五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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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英里(4989公里)──差不多就是從紐約一路跑到舊金山的距離──是條漫漫長路,不過一路的風光明媚多少使這種痛苦變得可以忍受了……吧!但是,如果相同的距離,卻是跑在紐約皇后區的小路上,一天跑十八小時,共繞了同條路5649圈──總計40天9小時6分鐘又21秒的新紀錄呢?

這就是Ashprihanal Aalto剛剛達成的創舉。這是他第八次贏下Self-Transcendence 3100英里賽,這實在是很了不起的事蹟,因此我們決定與他聊聊,以找出到底是什麼原因驅使這男人跑出如此紀錄。

 

跨過終點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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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為什麼想跑這麼極限的距離?

我是從走路開始的,先是完成了阿帕拉契山徑(Appalachian Trail)與太平洋屋脊步道(Pacific Crest Trail)──各是3500公里和4286公里。後來聽聞了多日賽(multi-day running),跑上整日整夜的感覺似乎很不錯,所以決定參賽;也是因為我覺得冥想與長距離慢跑是訓練自己心靈的好辦法。

 

每一英里都得來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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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時就得跑上相當長的距離,對嗎?

訓練時我不會跑太多,而是以多種形式訓練,一天45分鐘自行車、10公里走帶跑、核心訓練,再花一小時跑步或游泳,目的就是要做所有種類的運動。我也有條送報的路線,是相當不錯的運動──在樓梯間上下走動。然後芬蘭的冬天實在太冷又太黑了,所以我不會花太多時間在跑步,反而是騎自行車久一點,或是去健身房,等到春天來臨再繼續跑步。不過儘管我賽前真的有跑比較長的距離──大概40公里,我還是不覺得自己需要在練習時跑那麼遠。

 

沿著街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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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著同一塊街區跑應該很乏味吧,什麼原因驅使你持續下去的?

我做這樣的事情已經很多年了,更何況「持續」本身就是賽跑的一部份──就像你每天都去上班一樣──就是需要起床、跑步。一旦參加比賽了,就是一種承諾,就是得跑那麼遠,所以,跑就對了。

 

無畏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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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期間都怎麼安排飲食?

比賽前我掉了兩公斤,所以開始時大概58公斤,比賽結束時我應該是56公斤,其實算有點太輕了。賽間為了補充營養,他們給我什麼,我就吃什麼。當我體重開始下降時,才開始喝些高熱量、高蛋白的奶昔,我也吃了很多巧克力棒,是攝取熱量的好方法。

 

我們還想知道你跑壞了幾雙鞋?

八雙。永遠都有爬不完的水泥坡道讓鞋子滄桑,大概每八百公里就需要一雙新鞋,還有人需要更多雙呢!

 

寂寞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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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長距離賽跑中最美好的時光為何?

說起來我從1999年就開始跑多日賽了,那是700英里賽;而第一場馬拉松大概是在1995年吧。我最好的馬拉松紀錄是2小時57分,而單日最佳紀錄是214公里,這些數字其實並不真的那麼特別。直到跑出十天833英里的紀錄開始,一切才開始變得不一樣。對我來說,長距離就是最美好的部分了,而且我想我的復原能力還滿不錯的。

 

下一步呢?

說真的,我的下個目標是爬上阿拉斯加與加拿大的最高峰──這真的很困難。去年我已經攻略馬特洪峰(Matterhorn),還有歐洲其他山峰了。說到賽跑的話,我還不知道下一場會是什麼比賽,畢竟我還在3100英里賽的復原期。當然,我還會再去挑戰3100賽,只是可能不是明年,因為這是場終極比賽,一旦完成了,就不會想再次跑上同樣的路。

 

 

圖文授權:Redbull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