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新聞引起爭議,World Gym 健身俱樂部台南新營店在夜間製作線上教學影片,其中包含三名工作人員及四名教練,儘管沒有對外營業,卻仍然被警方依照群聚事證明確,依傳染病防治法函送南市府裁罰,屋內 7 人至少得繳 7 張共 42 萬元罰款。
市長黃偉哲表示,很多商業行為都無法實體營業,很多消費型態改為線上,包括健身教練,但仍須保持室內人數規定。World Gym 視訊教學,主要是他們使用健身房場地,且室內人數超過五人,雖然是進行視訊教學課程,還是違反防疫三級警戒室內不能超過五人規定,會依法開罰。對此,在這裡提出幾個問題點給大家思考。
第一,一般常見的辦公大樓是否也依循室內五人規定,譬如電子產業、一般製造業、商辦大樓也是如此。室內流水線工人若超過五人群聚,是否也必須依法開罰?我想答案是否定的。那為什麼,在健身房內使用『工作用器材』(健身房場地與設備)製作線上教學影片就必須接受懲罰?
第二,健身房場地與設備,原本就是健身房與運動人口的專用設備,是他們的生財工具。如果只是因為使用這些器具做搭配教學,就意味著違反規定。那麼一般辦公大樓的電腦、營生工具等,譬如電子IT產業內是否也是如此。教練所使用的器具與場地是為了教學,而不是為了消費,卻仍然要受罰,是否認為運動體育產業的定位就是屬於休閒產業,而不是所謂士農工商這種傳統思惟上的真正工作?
第三,四名教練被叫回來執行視訊教學即涉嫌營業,但事實上消費者並不在群聚現場,甚至不會有消費者染疫問題。雖說,原本健身房的舉措應該是『一個教練一個教練分批招回來進行教學』,運用分流方式進行線上教學。沒有落實分流,這是健身房本身的問題。
第四,一同第一,如果健身房完全歇業,甚至於不得允許群聚拍攝線上教學影片,請問若『室內超過五人、使用健身房意味著營業』這兩項規則水平展開,其他產業公司是否也必須同樣受懲?
根據蘋果新聞指出,警方給予回應:「現場4名健身人士都是教練,另有3名工作人員在櫃檯附近,沒有一般民眾。」所有人都有依規定戴口罩,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儘管群聚是明顯的,但回到第一,這七個人都不是消費者,館方也表示他們並不對外營業,也不鼓勵群聚。為了要提供給原本付費的消費者最高的服務,所以才必須製作線上教學影片。
體育產業究竟是我們認為的正經事,還是只是一項可拋也可棄、非民生需求的產業。你認為這樣的開罰是合情理,還是墨守成規的矯枉過正?
編按:裁罰逆轉 對此,副指揮官陳宗彥於10日疫情中心記者會回應,「這個產業員工,教練們就是他們員工,等於我們在辦公室內。」陳宗彥表示,健身中心目前有2個樣態,一個是線上教學,另一種是他沒對外營業,他的員工、就是這些教練們利用這段時間維持自主訓練,「我想這是這產業的特性,線上直播沒有影響到其他的,也符合三級警戒規範,這個產業員工,教練們就是他們員工,自主訓練維持一定社交距離也好,等於我們在辦公室內,維持一定距離,相關消毒應該要落實,這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