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不完五千被解聘 機械工因跑步未能通過試用期

0
463

跑步才能驗證勞工的鬥志與精神嗎?如果是運動產業或許還可以理解,但如果是非運動產業呢?

蘇州張家港某機械零部件公司面試機械維修人員,劉姓雇工經面晤及實務操作後獲得採用,卻在一次新進員工教育訓練的長跑活動,因未能跑完五千公尺而被解聘。劉姓雇工提請訴訟,要求公司賠償違法解聘的賠償金,以及上工三天的薪資,最後蘇州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公司必須賠償人民幣 7000 餘元給劉姓雇工。

照片來源:runningmagazine
照片來源:runningmagazine

根據中媒報導,劉姓雇工在六月份入職後,公司高層就告知他,試用期間會有一次長跑測試,新員工軍訓規則要在 30 分鐘內跑完五千公尺,而未能完成測試者,將會以沒有吃苦耐勞精神為由解除勞雇關係。

實際上,劉姓雇工表示他沒有時間訓練。除此之外,檢測五千公尺當天,蘇州市天氣潮溼,氣溫非常高,只跑大概一公里多就出現中暑症狀而放棄。他隨即回到工廠上班,然而,隔天就收到了試用期不合格的通知。

機械公司堅持已見,並提出過往公司員工長跑考核的規定與佐證,並表示劉姓人員未能通過長跑測驗,表示他不適合艱難的工作,沒有勤奮精神。經蘇州中級人民法院判定,這屬於違反勞雇關係,機械公司必須賠償劉姓雇工。

非當事人照片 照片來源:shutterstock
非當事人照片 照片來源:shutterstock

如果在面試過程中告知了將會有長跑測試,是否就能避免不適任人員入職?或是劉姓雇工不願意配合而離開;此外,如果不是一次測試,而是規定在三個月之內要能培養出跑完五千公尺的體能,勞工必須重複地練習,會不會更符合勤奮精神的意涵?

現實是,我們不一定要羅列這樣的條件。加入動一動博威運動媒體的員工,也真的不用跑完半馬或全程馬拉松啦。

 

【延伸閱讀】

穩步超越 30 年 頂級支撐型鞋款 KAYANO 跑出人物故事

十歲未滿的兒童跑馬拉松 如果是你願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