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對父子檔,傑克‧希森 Jake Hishon 與其 6 歲兒子埃米特 Emmett,兩人在一周的戶外旅行中安排了一場屠龍越野跑 Slay The Dragon 25 公里賽。過去傑克與埃米特一同參與了多次 5 公里比賽,埃米特也喜歡跑步。
在報名之初,傑克也事先跟主辦單位溝通:「如果我們累了就會停下來,只是想嘗試一下,看我們表現如何。」最終,他們以 6 小時 23 分完成了 25 公里越野跑。過程中儘管休息了很長時間,傑克表示整段路程過程中不需要去背埃米特,而埃米特在過程中也從未想過要放棄,在比賽過後,埃米特拿著獎牌向人炫耀,被問及他的感想時,回應是:「非常有趣。」
另一個人物,是印度的男童布迪亞 Budhia Singh (2002年) ,出生後不久,被母親以 850 元盧比販賣給人口販子,後來被比蘭奇‧達斯 Biranchi Das 柔道教練買下來並安置在孤兒院。在一次懲罰性的跑步之後,他開始大量跑步。在四歲的一年裡跑了五十場馬拉松,而當有媒體開始報導他的消息之後,兒童福利單位便禁止他參加比賽。被譽為『馬拉松神童』的他,曾經用了 7 小時 02 分跑了 65 公里遠。現在的布迪亞與母親蘇坎蒂·辛格 Sukanti Singh 和姐妹們住在一起。儘管兒童時有著輝煌的跑步履歷,然而,踏入青少年的他已無法再顯過去的輝煌故事。
回頭研議那個老問題,該不該讓孩子去嘗試長距離耐力運動?兒童跑馬拉松安全嗎?
在 2022 年 5 月 1 日,一名 6 歲男孩在辛辛那提以 8 小時 35 分跑完了一場馬拉松,想當然耳引起媒體關注引發爭議,不只是賽事總監致歉未盡責任(禁止幼兒跑馬拉松),也有許多兒科醫師投入討論,有許多人不樂見幼兒參加馬拉松運動。
對於年滿十五歲、十八歲以上的青少年而言,長距離跑步的趨勢領先於研究,在還沒能產生正式的研究報告之前,已經有越來越多兒童、青少年踏入長跑運動之中,無論是十公里、半程馬拉松甚至是全程馬拉松。而史丹福兒童醫院運動醫學醫生兼院長的愛蜜莉‧克勞斯 Emily Kraus 博士表示,目前研究有限,仍舊不能斷定(對於長距離跑的兒童來說)沒有風險、風險很小或風險更大。
根據調研指出,在二十世紀七零年代的跑步熱潮,許多兒童順利完成了馬拉松,更有些是 8 歲兒童以 3 小時多的時間完成。儘管賽後沒有傳出受傷或造成其他狀況,但無論是醫生或是賽事單位都擔憂可能會造成兒童、青少年的潛在傷害。而在 1981 年,邁入第十一屆的紐約市馬拉松立下新規矩,規定最低年齡為 16 歲才能參賽,而後其他比賽也一一效仿。
根據兒童醫學與運動醫學的專家提出討論,禁止兒童參與馬拉松運動的原因如下:
- 發育未完全,恐怕影響發育與生長
- 無法確認完成長距離跑之後的生理狀況(發炎或…)
- 兒童邁入競技訓練,對未來的效益不大
- 過度使用導致傷害和潛在健康風險
- 大多數孩子沒有接受正規訓練
愛蜜莉‧克勞斯博士表示,以跑步論, 10 公里內的限定距離是可行的。「理想情況是,測量一個小孩在一天自由玩耍或團隊運動中,他們所跑出來的距離,以此做為運動指導建議。」她表示:「在兒童生長發展階段,讓他們自由玩耍,透過玩樂發展運動技能、敏捷性和手眼協調能力,遠比長距離跑步更有價值。」
而更深一層的重點是,讓兒童投入馬拉松運動並不一定會帶來長期的健康促進,或讓他們對跑步更有興趣。需要理解的是,兒童的內在動機,而不是父母親鼓勵的外在動機。克勞斯強調:「年幼的孩子可能不會理解馬拉松訓練和跑步真正是為了甚麼。」但也因為越來越多兒童踏上跑步運動,她也進而提出幾項評估清單,作為未來要與孩子一塊跑步的家長們認知:
- 確定孩子跑馬拉松的動機,重點是自願參與
- 理解潛在的風險,目前的研究很有限
- 告知孩子,他們隨時可以停止。如果決定停止,不會受到懲罰或遭受負面後果。
- 讓孩子能自由傳達他們的意願與意見
- 持續監測生理、心理、社交和學業狀況,以及訓練期間對跑步運動的投入
青少年跑步共識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