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札那選手被取消資格 從手勢與髒話談競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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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技運動從來不光是速度、力量與名次的競爭,同時也是高度規範的公眾舞台。選手在場上所呈現的不只是競技,包含情緒、姿態與價值觀。

照片來源:runningmagazine.ca
照片來源:runningmagazine.ca

近期在波蘭舉行的世界田徑室內巡迴賽中,非洲波札那的中距離選手 Tshepiso Masalela 在 1500 公尺跑出國家紀錄、世界年度第三快的成績,但因為終點前一個『手槍』動作,指向法國名將 Azeddine Habz ,被認定違反不當行為規範,遭到取消資格。勝利、紀錄與獎金,在幾分鐘內全數歸零。這引起軒然大波。

事實上,這樣的動作不是先例。人們提及 2023 年史丹佛邀請賽男子一萬公尺比賽,英國長跑選手查爾斯‧希克斯在最後幾公尺擊敗肯亞選手維克多‧基普羅普後,也做了同樣的慶祝動作。但他沒有被取消資格。另有幾例也是如此。

於是乎,我們可以提出幾種不同的討論。

第一個討論:懲處是否「相稱」 (也就我們常說的執法過當)?

世界田徑規則 TR 7.1 針對「不適當或違反運動精神的行為」進行規範,但並未明確列出哪些肢體動作屬於違規。也正因如此,Masalela 遭到取消資格一案迅速引爆討論。

賽後,他的教練 Caster Semenya 也隨即提出抗議,但最終遭到駁回。據消息來源指出,最初的申訴正是由 Habz 的團隊提出。

前世界短跑冠軍弗雷德‧克利直言不諱地表示:「如果想讓運動賽事更有趣,就該讓那些老派思維離開這項運動。」當然也有反駁之詞,著名田徑評論員傑夫‧懷特曼寫道:「選手享受勝利的時刻,但不要做出貶低對手或做出不得體的手勢。這很不體面。」

Masalela 的手勢沒有影響比賽公平性,也未直接傷害他人。取消資格在競技場上是極刑。它不只是懲處,更是否定整場表現。若規則的功能是維護競技秩序,那麼裁判是否也該被賦予「裁量空間」,而非只能在「不處罰」與「取消資格」之間二選一?否則,規則很容易從維持秩序的工具,變成壓制選手表現的利刃。

第二個討論:對於運動家精神的期待?

我想回溯到 2021 年的事件:美國密西根州高中越野錦標賽,就讀 Parchment 高中的跑者溫特(Garrett Winter),在最後一百公尺衝線,並創下個人最佳 15 分 27 秒。然而,跨線瞬間,他脫口一句情緒性的髒話,最終遭到全國高中體育聯合會(NFHS)規範取消資格。上訴失敗後,他在社群媒體公開道歉,卻再也拿不回那場比賽的名次。

無論是手勢或是口出穢言,這些觀感是否讓你感受不適?

這兩起事件,一個發生在世界級職業賽場,一個發生在高中校園;一個是手勢,一個是語言。一個是成年人,一個是學生運動員。兩者都沒有傷害到其他選手。但它們指向的,卻是同一個核心問題:當興奮的情緒跨過了競技本身,是否會動搖人們對運動員精神的期待?讓人思索品格教育的重要性。

最後一個討論:是否有分級懲處的細節

在 Masalela 遭到取消資格之後,真正引爆爭議的,是其規則的「不一致」。有人因舉槍手勢被罰,有人卻沒事;有人因一句話失格,有人卻被視為真性情。當判準無法被清楚界定,選手會無所適從,進而不敢在賽場上表現自我。

如果解釋規則的權利僅仰賴裁判主觀判斷,那麼至少需要更透明的標準與分級懲處,而非依照二分法決定選手的命運。規則存在的目的,是保護運動本身,而不是抹除。競技運動的界線是為了讓比賽更值得被尊重,而不是讓表現變得小心翼翼。被取消資格的懲處或許過重,但亦不認為舉槍動作應該被正常化。賽場上勝敗輸贏是可以理解的,但舉槍動作或可能遭到誤讀。

我相信,這應該只是偶發的特例,但無論是作為提供給賽會的規則考量,或是選手本身的自我認知,都是一個滿好的例子。無論是口出穢言的高中運動員,或是舉槍動作的世界級舞台,這些事件都提醒我們,除了檢視選手行為外,也要思索制度的彈性與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