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里的歷史挑戰與時代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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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秒表、煤渣跑道和完美紀錄之前,人類跑步的理由非常簡單:求生。有這麼一段話:「在非洲,每天早上一頭羚羊醒來就知道,必須跑贏速度最快的那頭獅子,否則就會被殺。在非洲,每天早上一頭獅子醒來就知道,必須跑贏最快的那頭羚羊,否則就會挨餓。不論是獅子或羚羊,太陽一升起就得開始跑。」身體跑過原野或穿越樹林時,會澈底動起來,很少本能比跑步更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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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適者生存的競速意涵

從一開始,我們全部生下來就必須跑步。在古代,「適者生存」指得正是競速,被追獵者能否不被追上,安全逃離,是評判競速的唯一標準,計算幾分幾秒沒意義。

運動就是從這種逃生競賽發展出來的,古代埃及,新獲選的國王必須依習俗進行一次跑步。歷史學家愛德華.席爾斯(Edward Sears)寫道:「此舉意在申明擁有領土,證明自己足以勝任職務。」加冕典禮經過三十年後,以及接下來每三年,國王都必須再跑一次年輕時跑的距離,如果辦不到,就會失去統治權。古代有些社會會用技能來驗證地位,像是弓箭射靶、搬舉重石、跳越溪流等等,但是能否跑得比別人更快更遠,仍舊是主要標準。

文明國家最早、最偉大的運動慶典是西元前七七六年的奧林匹亞運動會,第一場賽事就是賽跑,這樣的安排很恰當。名叫柯羅柏(Coroebus)的希臘公民在阿爾菲斯河沿岸的草地衝刺兩百碼,取得優勝,獲得橄欖樹細枝葉編成的頭冠。運動技能對於希臘生活是不可或缺的,希臘人是最先提倡「健全的心靈寓於健全的身體」這句流傳後世的名言。

健全的心靈寓於健全的身體

古代奧運冠軍被當成神來看待,獲得敬仰與歌頌。運動員裸體赤腳賽跑,經過數年後,開始採用訓練十個月的做法,專精某些距離。距離較長的賽跑,就得在體育場的兩端盡頭折返跑,每座體育場的距離不一。運動員的成績是紀錄勝過對手取得優勝的次數,而不是跑步時間,當時跑步時間只用日規或水鐘粗略測量。雖然羅馬人熱愛鬥士競技勝過體育競技,不過卻對四分鐘跑一英里的挑戰有兩大貢獻。

第一,羅馬人熱衷統計數據,詳細紀錄競技英雄(例如雙輪戰車競技手)的競技結果;第二,一英里這個距離是羅馬人最先制訂的,羅馬戰士以兩千步來計算長行軍的距離,將兩千步訂為一英里,每步約兩呎五吋,比一般人的步伐小,因為戰士攜帶超過五十五磅的裝備與武器,最早的一英里約等於一千六百一十一碼。

一英里賽的開端

在十六世紀的英國,最先比賽跑的是腳夫,通常聽主人的命令去賽跑。腳夫負責跟在大型馬車旁長途跋涉,在路上引導主人避開危險處。他們使用羅馬統治者最先設立的里程標作為起跑線與終點線,這項傳統經過十七和十八世紀發展成「搞怪賽跑」,成為村鎮慶典的一項活動,競賽者或踩高蹺跑,或背著一簍魚跑。耐力比賽,不論是走路或跑步,也很流行。

到十九世紀,英國人稱賽跑的人為「路跑者」,因為他們會在路上賽跑賺現金。當地酒館經常舉辦比賽吸引群眾,由於大家格外喜歡一英里賽,因此專攻這個距離滿合算的。由於一英里統一訂為一千七百六十碼,計時技術大為進步,加上早期工業社會熱衷將看得見的每件事物量化,大家漸漸想競比一英里紀錄,不再單純在比賽中跟對手比快。恰巧,四分之一英里草地賽道很適合設在板球場或橄欖球場附近,再者,在賽道也比在日益擁擠的街道賽跑安全多了。科技、進步、巧合,全都是促成一英里賽的要素,現在一英里賽只缺奔馳如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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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里競跑突破五分鐘門檻

蘇格蘭地主羅伯.巴克雷上尉(Captain Robert Barclay)出現以前,要在五分鐘內跑完一英里被認為是不可能的。巴克雷遠近馳名,個性開朗,熱愛舉重物,能用一千小時走一千英里。一八○四年,他以四分五十秒跑完一英里,贏得五百個基尼幣。接著,一八二五年,梅考(James Metcalf),「職業是裁縫師,但卻是專業路跑者」,以追獵犬進行訓練,以二十秒之差贏過巴克雷的時間。接下來六十年間,許多一英里跑者艱辛地一秒一秒降低紀錄,頂尖跑者為自己的努力贏得冠軍腰帶,時至今日,賭金已經增加到數千英鎊了。

十九世紀的大部分時間,「紳士業餘運動員」並沒有參與這項比賽。這套英國公立學校的理想訓練制度確實是高尚的想法,獲得牛津與劍橋的大學支持,但是接受這套嚴格訓練的跑者根本無法跟頂尖專業跑者匹敵。直到一八八四年,化學學徒華特.喬治才開始認真訓練,把一英里時間減到四分十八秒八。由於這個紀錄比職業跑者威廉.康明斯(William Cummings)過去保持八年的紀錄少兩秒,兩人無可避免要一決雌雄。

為了跟康明斯一較高下,喬治被迫放棄業餘身分,儘管他已經把比賽所得捐給一家醫療慈善機構。經過一系列預賽,兩人各有輸贏,一八八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康明斯和喬治展開「世紀一英里賽」對決。兩萬五千名觀眾擠在一條腳踏車道附近,觀看喬治疾速狂奔,在最後一圈把康明斯遠遠甩在後頭。他的紀錄是四分十二秒八,保持三十年,幫努米搭設了舞台,向世界引進四分鐘跑完一英里的夢想,向運動員提出無法抗拒的挑戰,突破這項挑戰的人將青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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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鐘跑完一英里的挑戰

無從得知誰最先提出在四分鐘內跑完一英里的挑戰,根據一七七○年的報導,有一名英國跑者在倫敦市從卡爾特修道院圍牆(Charter House Wall)到岸溝教堂(Shoreditch Church),在四分鐘內跑完一英里,不過即便到十九世紀,歷史學家仍對這篇報導存疑。一九一五年,美國的泰柏(Norman Taber)以不到零點二秒之差打破喬治的紀錄,但是並未轟動田徑界,差距太小,只能在紀錄簿上添上一筆不起眼的紀錄。接著,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努米,二十六歲的農場技師,來自芬蘭土庫,在第一圈就被瑞典一英里跑者魏德(Edvin Wide)引誘,跑得比原定速度還快。

努米跑步時,總會在手裡拿個大秒表,而且比較喜歡速度平穩,但仍跟上魏德的快速起跑。到第三圈,魏德速度變慢,努米則保持速度,最後以四分十秒四打破泰柏的紀錄兩秒。這算向前邁進一大步,畢竟泰柏花那麼長的時間才減少喬治的紀錄不到一秒。一夕之間,一英里紀錄再度引起矚目。

一九二四年巴黎奧運,努米在四十二分鐘內贏得一千五百公尺賽和五千公尺賽的金牌,看似無所不能。知名記者約瑟夫.賓克斯(Joseph Binks)以前也是英國一英里跑者,建議努米嘗試打破一英里障礙。努米回答道:「沒辦法,最快可能四分四秒而已!」不論是不是自謙,至少這位芬蘭一英里跑者讓人覺得四分鐘跑完一英里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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